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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2019年广州电网工程计划投资85亿元

2019-01-28 12:46:53 上海弘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阅读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

《广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以下简称正式项目)和《广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预备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预备项目)业经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实施(见附件1-3),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项目业主主体责任

项目业主作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按照项目年度建设内容,做细做实季度节点计划编制工作,明确项目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要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加强组织实施,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商讨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责任分解,确保每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每个问题均有专人跟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运作机制,推动项目建设。对于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属地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报告,争取协调解决。

二、切实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各区政府、市直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划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高项目服务意识,加强沟通,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市、区部门间纵横联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合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推动项目建设,及时跟踪推进所负责的市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定期通过组织项目协调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并及时将问题协调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汇总。

市财政、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城市管理、林业园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职能部门应主动服务,按照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管理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快审批进度,加快完善项目前期报批手续,促进尚未开工项目早日开工,已开工项目顺利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督导力度,及时梳理汇总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于区或部门层面难以协调的重大问题,提请市政府或分管市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解决。

三、优先保障项目要素需求

市规划部门要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在“两规”调整、复建安置用地等方面加强对项目业主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土地指标等要素供应,促进项目早日落地。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要有效统筹市财政性资金,确保财政投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于符合产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重点建设项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市的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协助项目业主单位解决重点建设项目急需的技术和管理骨干等紧缺人才入户问题。

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金融机构,通过举办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帮助存在资金压力的项目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各区政府应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继续推动实施各区征地拆迁总负责制度,各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征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计划进度交付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的落实。属地区政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要坚持规划在先、提前介入、优先配套,全力做好市重点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和保障工作,确保配套设施与项目建设进度有效衔接、同步使用。

四、加大项目督导督办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目标实现、问题解决为导向,根据年初制订的节点计划和项目存在问题,开展重点建设项目跟踪督办和统筹协调。推进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责任制,定期梳理汇总项目建设进展、投资进度、存在问题、工作落实情况等动态信息,对建设进度不理想的项目和责任单位予以专项通报,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定期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督导工作,并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进度不理想项目进行联合督办,推动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五、做好项目信息报送工作

(一)做好项目节点计划、责任分工表等报送工作。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项目业主单位,围绕重点项目年度建设内容,制定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的节点计划,明确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建设阶段为竣工或新开工的项目还应确定竣工或开工月份)。明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各自分管负责人、牵头部门(或处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以及联系方式。进一步补充完善项目代码、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等项目信息。以上相关资料信息,请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业主单位按照信息填报要求(见附件4),填写《2019年市重点项目推进节点计划及责任分工表》(附件4),于2月1日(星期五)前,由项目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委,电子版同步发送至fg_jcb@gz.gov.cn。

(二)做好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填报工作。

请各项目业主单位根据项目最新进展情况,提供项目整体效果图和现状施工图,于2月1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发送至lishiwei@gz.gov.cn(邮件标题请标明重点项目计划确定的序号和项目名称),同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同时,于3月4日(星期一)前登陆“广州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zdxm.gzplan.gov.cn)填写补充项目准备、规划用地、施工报建等项目关键节点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系统的登陆账号、密码和月报填报说明等将在市重点项目业务培训会上一并讲解发放)。

(三)做好项目信息月报工作。

继续实施市重点项目信息月报制度,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业主单位均需于每月底前登录“广州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zdxm.gzplan.gov.cn),填写当月完成投资额、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更新项目阶段(关键节点)办理情况,上传当月施工现场图片,梳理填写项目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并同时抄送项目主管部门。首次报送在3月4日(星期一)前完成(报送1-2月进展情况)。

以上表格电子版请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gzplan.gov.cn/)“网办窗口”—“表格下载”专栏下载。

广州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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